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的原則很單純:營利事業為了營業租用設備所付的租金,一般可以列為租金支出,但要依契約約定的方法和金額列報,並取得統一發票、收據等合法憑證。超出契約約定的部分、憑證不齊的部分,都可能不被認列。以下是一般性的整理,實際請以財政部規定與會計師意見為準。
很多餐廳老闆開始租冰箱、製冰機、洗碗機或廚餘機之後,最常問的就是「租金能不能報」「要留什麼單據」「租和買在帳上有什麼不同」。這篇用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和財政部的公開說明,把這幾件事講清楚。
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的法規依據
租金支出怎麼認列,主要看《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》第 72 條(全國法規資料庫目前顯示的最新修正日期為 112 年 12 月 11 日)。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問答也以這一條為法源,整理營利事業列報租金支出應注意的事項。和一般店家最相關的幾款如下:
| 查核準則第 72 條 | 規定重點 | 對店家的意義 |
|---|---|---|
| 第 1 款 | 租金支出應查核其約定支付方法及數額,超出部分不予認定 | 帳上的租金要和合約寫的金額、付款方式對得起來 |
| 第 4 款 | 給付租金未依法扣繳所得稅款者,應通知限期補繳、補報扣繳憑單並依法處罰,給付金額仍准核實認定 | 要先確認這筆租金有沒有扣繳義務 |
| 第 6 款 | 預付租金應以有效期間未經過部分,列為遞延費用 | 一次付一年,不能全部算在付款當期 |
| 第 10 款 | 租金支出的合法憑證為統一發票、收據或簽收之簿摺 | 發票、收據要收好,匯款也要留特定單據 |
條文會修正,引用前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與財政部最新公告為準。
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要準備哪些憑證
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10 款規定,租金支出的合法憑證是統一發票、收據或簽收的簿摺;如果是透過金融機構直接匯入出租人的帳戶,應取得書有出租人姓名或名稱、金額及「支付租金」字樣的銀行送金單或匯款回條。整理成實務上的清單:
- 租賃契約:證明租賃關係、租金金額與付款方式,是對照第 1 款的依據
- 統一發票:向公司或商號租用時,請對方開立載明你公司名稱與統一編號的發票
- 匯款單據:匯款時備註「租金」,並保留載有出租人名稱、金額與租金字樣的匯款回條
- 付款紀錄:每期的付款日期、金額,最好和發票能逐期對上
如果出租人是個人而不是公司行號,取得的憑證形式和扣繳問題都可能不同,這部分差異較大,建議交給會計師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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預付租金、押金與扣繳:三個容易出錯的地方
預付租金
有些出租方提供「一次付一年」的方案。依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6 款,預付租金應以有效期間尚未經過的部分列為遞延費用,也就是依實際使用的期間分攤,不能在付款當期一次全部認列。
押金
押金的處理比較特別。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8 款和財政部的問答都說明,出租財產收取的押金,如果按月或按年計算銷售額,承租人得以租金支出與利息收入列帳,出租人則以租金收入與利息支出列帳。押金的帳務處理牽涉營業稅,金額較大時請和會計師確認。
扣繳
財政部稅務入口網列出應於給付時扣繳所得稅款的所得項目,租金是其中之一,法源為所得稅法第 88 條等規定。是否需要扣繳,要看出租人的身分和實際情況;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4 款也提醒,未依法扣繳的會被通知補繳並處罰。付款前先問會計師,是最省麻煩的做法。
合約約定由你負擔的費用
還有一種情況容易被忽略。依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3 款和財政部的問答,承租人代出租人履行其他債務、支付損費或稅捐,如果經約定由承租人負擔,視同租金支出(以融資租賃方式取得資產的另有規定)。也就是說,合約裡寫明由店家負擔、原本屬於出租方的費用,在帳上可能要一併當作租金看待。簽約時把費用歸屬寫清楚,報稅時也比較好整理。
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的三個常見情境
情境一:每月付款、每月拿發票
這是最單純的情況。每期付款後取得發票,金額和合約一致,依期認列租金支出。只要合約、發票、付款紀錄三樣東西對得上,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通常不會有太大問題。
情境二:一次付清一年或半年
付款金額大,但不能全部算在付款當期。依查核準則第 72 條第 6 款,尚未經過的期間要列為遞延費用,之後逐期轉列。年底結帳時特別要注意跨年度的部分。
情境三:先付訂金、試用後才確定
有些設備租賃採「先付訂金、試用後再決定」的流程。訂金在正式成為租金之前,帳上怎麼掛、試用後退回時怎麼沖轉,處理方式可能不同,建議把合約和收據交給會計師一起判斷,不要自己先當成費用。
營業稅:租金的進項稅額能不能扣抵
財政部的營業稅節稅手冊提醒,營業人應充分索取載明買受人名稱、統一編號及稅額的進項憑證,除營業稅法第 19 條規定不得扣抵的項目外,可以依法申報扣抵。如果沒有取得足夠的進項憑證,不但要自行吸收進項稅款,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也不能列為費用,等於雙重損失。
規模較小、由國稅局查定課徵營業稅的店家,規定不太一樣。節稅手冊說明,查定課徵營業人可依進項稅額的 10% 在查定稅額內扣減,應於 1、4、7、10 月的 5 日前,檢附當期各月份的進項憑證申報,逾期或非當期的憑證不得扣減。所以就算店規模小,租設備的發票也值得按時整理。
租與買在帳務上的差異
同一台設備,租和買在帳上的處理方式完全不同。整理如下:
| 項目 | 租用設備 | 購買設備 |
|---|---|---|
| 入帳方式 | 一般列為租金支出 | 列為固定資產 |
| 費用認列 | 依契約按期認列,預付部分列遞延費用 | 透過折舊分年認列 |
| 主要依據 | 查核準則第 72 條 | 所得稅法第 51 條、查核準則第 95 條 |
| 年限規定 | 一般不涉及折舊年限(依會計準則認列承租資產者除外) | 提列年限不得短於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的規定 |
| 小額例外 | 不適用 | 耐用年限不及二年,或超過二年但支出不超過 8 萬元,得列為當年度費用;整批大量購置、單件雖未超過 8 萬元但耐用年限超過二年者,仍列資本支出(查核準則第 77 條之 1) |
依財政部說明,折舊可以採平均法、定率遞減法、年數合計法、生產數量法、工作時間法等方法,每年依率提列,不得間斷。另外要注意,依 IFRS 第 16 號或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20 號編製報表的公司,承租資產在帳上可能也要按耐用年數提列,財政部說明這類承租資產同樣要依耐用年數表計提。也就是說,「租的就一定只是租金費用」不是對每家公司都成立,要看你適用的會計準則。
租和買在現金流、維修責任上的比較,可以參考廚餘機租還是買。以綠獸為例,商用廚餘機 GB-40 每日處理約 40 kg,月租 NT 3,700,一年 12 期合計 NT 44,400,實際入帳金額以取得的發票為準;租金之外還有哪些費用要算進去,可以參考廚餘機月租怎麼算。
要提醒的是,這篇談的是營利事業的一般原則。如果你的店是向關係企業或股東個人承租設備、租金明顯高於或低於市場行情、或者租約裡混合了設備買賣與服務費用,稅務上的認定都可能更複雜。遇到這些情況,請先和會計師討論,不要直接套用本文的整理。
營業用設備租金報稅前的檢查清單
- 租賃契約正本或影本已歸檔,金額與付款方式和帳上一致
- 每期都有統一發票或收據,發票上的買受人名稱與統一編號正確
- 匯款單據載有出租人名稱、金額與租金字樣
- 預付租金已依期間分攤,未一次認列
- 已和會計師確認是否有扣繳義務
- 營業稅進項憑證已在當期申報
常見問題
租設備的租金可以報稅嗎?
營利事業為營業租用設備的租金,一般可列為租金支出,但須依契約約定的方法與金額列報,並取得統一發票、收據等合法憑證(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72條)。實際請以財政部規定與會計師意見為準。
租金匯款要留什麼單據?
依查核準則第72條第10款,經金融機構直接匯入出租人帳戶者,應取得書有出租人姓名或名稱、金額及支付租金字樣的銀行送金單或匯款回條。
一次預付一年租金可以全部當年認列嗎?
依查核準則第72條第6款,預付租金應以有效期間尚未經過的部分列為遞延費用,依實際使用期間分攤認列。
租設備和買設備在帳務上差在哪?
租用一般列為租金支出;購買則列為固定資產,依所得稅法第51條等規定分年提列折舊。適用IFRS 16等準則的公司,承租資產的處理可能不同,請以會計師意見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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