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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鍋店廚餘處理怎麼做?湯底、油脂與大骨的暫存、清運和現場處理

產業應用

火鍋店廚餘處理的第一步,是把「湯、油、渣」分開:剩湯降溫撈油、濾渣後經截油設施排放,固體菜渣與肉片瀝乾後依縣市規定交清潔隊或合法清除業者,大骨和貝殼另外裝袋。湯水多、油脂重的店,也可以在店內用油水分離加烘乾的設備先處理。

火鍋、涮涮鍋、麻辣鍋的廚餘跟熱炒店很不一樣。熱炒店的廚餘大多是菜渣和剩菜,火鍋店卻是一鍋一鍋的湯,加上浮在上面的紅油、牛油,還有熬湯剩下的大骨。只用一個廚餘桶全部倒在一起,桶子重、會漏、味道重,清潔隊或清除業者也不見得收。以下把火鍋店廚餘處理拆成幾個環節來談:怎麼分、怎麼暫存、交給誰、店內可以先做什麼。

火鍋店的廚餘為什麼特別難處理?

同樣是餐廳,火鍋店的廚餘有幾個很明顯的特徵:

  • 湯多:客人吃剩的鍋底、補湯剩下的高湯,每張桌子收回來都是半鍋以上的液體,裡面混著菜渣、肉屑和丸子碎塊。
  • 油重:麻辣鍋、牛油鍋底冷卻後會凝成一層硬油,倒進水槽很容易在管線裡結塊。
  • 骨頭與硬殼:熬湯的豬骨、雞骨,海鮮鍋的蛤蜊殼、蝦殼,體積大又不好分解。
  • 時段集中:晚餐尖峰一過,收桌、倒鍋、洗鍋全擠在同一個小時,廚餘量一下子湧出來。

從排水的角度也看得出來。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網站上的〈油脂截留器容量公式計算〉參考資料(設計參考用,文件未註明日期),把餐飲業分成 A、B、C 三類,火鍋類(麻辣、涮涮鍋、自助火鍋、火烤兩吃)列在 A 類,計算廚房污水量時的安全係數以 1.5 計,是三類裡最高的一級;B 類約 1.3~1.4,C 類約 1.2~1.3。換句話說,火鍋店的排水負荷本來就比一般餐廳重,廚餘裡的湯水如果再往水槽倒,截油設施很快就會吃不消。

湯底與油脂:火鍋店廚餘處理要先分離

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》第 13 條要求執行機關宣導,廚餘排出前要先瀝除水分並妥為包裝。也就是說,連湯帶料整桶交出去,本來就不符合排出原則;以新北市為例,環保局的家戶廚餘新制公告寫明,不符合分類及瀝乾等規定的,清潔隊得拒收。火鍋店最需要建立的,是收桌後的分離習慣:

  1. 鍋子收回後,先用濾網或濾籃把固體料撈起來,放進廚餘桶。
  2. 剩湯靜置降溫,讓油浮上來,用撈油勺或吸油紙把表層油脂先取出。
  3. 撈過油的湯,再經過水槽的擱渣籃和截油設施排放,不要直接倒進地板排水孔或店門口的側溝。
  4. 撈出來的油脂和凝固的牛油塊,另外用有蓋容器裝,不要混進廚餘桶。

為什麼不能把湯偷偷倒掉?除了管線堵塞,還有罰則。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 27 條規定,在指定清除地區內不得污染地面、水溝、道路等;違反的話依第 50 條處罰。這部法在 2026 年 7 月 15 日修正公布後,第 50 條的罰鍰已調整為 NT 1,200 以上、NT 10 萬以下,屆期未改善還可以按次處罰。截油槽要選多大、多久清一次,可以參考油水分離器與截油槽的設置與清理。

截油設施的容量要照火鍋店的條件算

上面提到的臺中市水利局說明,用的公式是 Q = nq/t × k:n 是用餐人數,q 是每人每餐污水量,t 是污水持續流出的時間,k 是安全係數;除油室的有效容積至少要是 Q 的 1/6。尖峰流量若超過平均流量 3 倍、而且持續 30 分鐘以上,有效容積要再放大到 1.2~1.5 倍。說明裡也建議污水進口加裝擱渣籃,避免殘渣流進去。火鍋店晚上尖峰一起洗鍋,很容易碰到這個條件,裝修時最好請水電或設計單位照實際桌數重算,不要直接沿用前一個店家留下的截油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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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鍋店廚餘處理:各種廚餘怎麼暫存

分離之後,每一類東西的去處不同。下表是比較穩妥的分法,實際仍以所在縣市環保局的規定為準:

種類店內暫存方式常見去處
菜渣、肉片、丸子等固體料瀝乾後放加蓋廚餘桶,桶內套袋依縣市規定交清潔隊或委託清除業者
剩湯、高湯降溫、撈油、濾渣經擱渣籃與截油設施排放
浮油、凝固的鍋底油有蓋容器單獨存放交給處理廢油脂的合法業者,不倒水槽
大骨、蛤蜊殼、蝦殼與廚餘分開裝袋依縣市規定,例如新北市家戶新制不列為廚餘
醬料碟殘渣、衛生紙醬料瀝掉,紙類丟一般垃圾紙類不要混進廚餘

骨頭和硬殼這一項特別要問清楚。以新北市為例,環保局公告 2026 年 1 月 1 日起家戶廚餘不分生熟,但動物骨頭、硬殼、未烹煮的生肉、內臟及其製品不屬於廚餘,要用專用垃圾袋裝妥交垃圾車焚化。這是家戶的規定,營業場所怎麼交,還是要問所在地的清潔隊或你簽約的清除業者,但把大骨和貝殼另外裝,基本上不會錯。

暫存的位置也有講究。火鍋店的廚餘含油、含肉,溫度一高幾個小時就開始出味道,最好放在有蓋、可清洗的桶子裡,遠離備料區,打烊前清空。臭味和蚊蠅的處理方式,可以再看廚餘臭味怎麼處理。

清運:交給誰、費用怎麼看

《廢棄物清理法》第 14 條規定,家戶以外產生的一般廢棄物,執行機關可以指定清除方式及處理場所;如果店家的廚餘是依事業廢棄物的規定處理,第 28 條則允許自行清除處理、委託經許可的清除處理機構,或經執行機關同意後委託清潔隊。所以單店火鍋店的廚餘怎麼交,各縣市說法不一樣,有的地方讓小型店家交給清潔隊,有的要求委託合格清除業者。

連鎖火鍋品牌的火鍋店廚餘處理,還要多看一層法規身分。依環境部公告「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」(現行版本為 2018 年 11 月 27 日修正),總公司資本總額達 NT 2,500 萬以上的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(含分店及加盟店),要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、送審核准,並依規定申報廢棄物流向。同一份公告也有例外:只產出員工生活廢棄物、廚餘等公告列舉項目的,可以免檢具;但火鍋店通常還有廢食用油等其他廢棄物,是否適用要逐項確認。細節可以看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要怎麼準備。

另一個大變化是養豬管道。環境部「廚餘回收與處理專區」說明,2026 年起禁止家戶廚餘養豬,2027 年起全面禁止廚餘養豬;2026 年轉型期間,列管養豬場只能使用「正面表列」的廚餘並落實蒸煮。過去讓養豬戶來載湯水和剩料的店,現在都得另找去處。

費用方面沒有官方公布的行情,只能參考報導。中央社 2026 年 6 月 12 日引述一名未具名的餐飲業高層說法:非洲豬瘟爆發前廚餘含運處理成本約每公斤 NT 4,疫情後提高到每公斤 NT 9~12。這位業者也提到,處理前端要先瀝水,過去高濃度的廚餘水可以由養豬場吸收,現在變成必須進污水系統處理的高污染廢水,光是廢水處理每公斤就可能增加 NT 3~4 的成本。這是單一業者的說法,不是官方統計或市場公定價,但對湯水特別多的火鍋店來說,是很直接的提醒:送出去的東西越濕,付的錢越多。

簡單試算:一間每天產生 60 公斤瀝乾廚餘的火鍋店,若照這位業者說的每公斤 NT 9~12 估,一天約 NT 540~720,一個月營業 26 天就是 NT 14,040~18,720。這只是用報導中的區間做的粗估,實際報價還是要看清除業者的計價方式和你所在的區域。

店內現場處理:湯水多的火鍋店適合什麼設備

火鍋店廚餘處理想在店裡先完成,要先看廚餘的含水狀況。常見的純烘乾型廚餘機,是把廚餘投入後自動攪拌、加熱烘乾,前提是投入的東西要先瀝乾,湯水太多會拉長烘乾時間。火鍋店如果收桌時已經把湯和料分開,固體料的量又在每天 40 公斤上下,一般的烘乾機就夠用。各種原理的差別可以參考廚餘機原理比較。

如果店裡的廚餘本來就是湯湯水水、油脂又重,人力也沒辦法每一鍋都仔細瀝,綠獸的商用廚餘機 GB-100K 是油水分離加烘乾的一體型,每日處理量約 100 公斤,湯水多、油脂重的廚餘不用先瀝乾就能投入,適合湯品店和火鍋店;機器走 220V 單相,月租依現場評估報價。處理完的是乾燥殘渣,裝袋當一般垃圾丟即可,不用再擔心湯水滴漏和隔夜發臭。

不管選哪一種方式,店裡的分工還是要先講清楚:誰負責撈油、誰負責清擱渣籃、截油槽多久清一次、廚餘桶幾點前清空。設備可以省掉清運和臭味的麻煩,但收桌後的分離習慣,才是火鍋店廚餘處理能不能順的關鍵。

常見問題

火鍋店的剩湯可以直接倒進廚餘桶嗎?

不建議。《一般廢棄物回收清除處理辦法》第 13 條的排出原則是廚餘先瀝除水分並妥為包裝,連湯帶料交出去可能被拒收。比較穩妥的作法是先濾出固體料,剩湯降溫撈油後,經擱渣籃與截油設施排放。

火鍋店熬湯的大骨算廚餘嗎?

要看縣市規定。以新北市為例,家戶廚餘新制把動物骨頭、硬殼、未烹煮的生肉與內臟列為不屬廚餘,須用專用垃圾袋交垃圾車焚化。營業場所的交付方式請洽所在地清潔隊或簽約的清除業者,大骨與貝殼建議和廚餘分開裝。

連鎖火鍋店要送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嗎?

依環境部公告「應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之事業」,總公司資本總額達 NT 2,500 萬以上的連鎖速食店或餐館業(含分店及加盟店)要檢具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並申報;只產出員工生活廢棄物、廚餘等公告項目者可免檢具。廚餘可自行處理或委託合法清除處理機構,實際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。

湯水很多的火鍋店可以用廚餘機嗎?

可以,但要選對機型。純烘乾型需要先瀝乾;油水分離加烘乾的一體型可以直接處理湯水多、油脂重的廚餘,處理後是乾燥殘渣,當一般垃圾丟即可。

火鍋店湯水多、油脂重,適合哪一種處理方式要看現場的排水和動線。可以加官方 LINE(ID:@greenbeasts)或來電 0966-853-702,預約免費到店評估,設備進場先實際用七天,不滿意可退費。

參考資料